1.产品简介:本行向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发放的,用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或租赁政府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贷款。
2.贷款额度:原则上贷款额度不超过保障性住房总价款的7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租赁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缴纳租金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贷款期限: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租赁政府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租赁协议约定的到期日。
4.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方式或“家庭亲情贷”模式办理。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且所购房屋具备抵押办理条件的,应追加保障性住房抵押担保。
5.还款方式:定期结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分期还款均可。
6.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综合贡献度较高的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备注:具体贷款额度、利率等以本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