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简介:本行向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个人或支持新市民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发放的,用于满足新市民个人技能或教育培训、培训机构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贷款。
2.贷款额度:对新市民个人申请贷款的,不超过缴纳培训学费总价款的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培训机构申请贷款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贷款期限:新市民个人贷款根据培训总价款、培训期限、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培训结束后2年,最高不超过5年;培训机构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培训周期、学费缴纳情况及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担保方式:新市民个人贷款采用信用或追加家庭成员担保的方式办理;培训机构贷款采用保证、抵押、质押方式办理,原则上应追加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5.还款方式:定期结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分期还款均可。
6.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综合贡献度较高的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备注:具体贷款额度、利率等以本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